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3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50024555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案計畫為學術交流基金會受美國國務院資助,選送各國 優秀國中小教育人員赴美,進行為期一學期(約5個月)之 專業培育與學術交流,藉由課程研修、教學觀摩及跨國教 育合作,提升我國教育人員之專業知能與國際視野。
三、旨案計畫重點摘要如下: (一)實施期程:116年8月至12月間,於美國指定大學之教育 學院進行。 (二)交流內容:參與者除修習相關專業課程外,並須完成 「教學者計畫」(Educator Project),透過研究、課程設計或教育創新實踐,於計畫結束時進行成果發表。(三)申請資格:具備至少3年以上全職教學經驗之現職公私立 中小學教育人員(包含教師、輔導教師、課程專家、教 學行政協調人員、特教教師等),包含全職代理老師。 不需繳交英文檢定成績單。 (四)獎助項目:含來回機票、學費、住宿、生活津貼及保險 等(實際內容依美國主辦單位最終核定為準)。
四、本計畫申請截止日期為115年4月15日,旨案計畫詳情請參 閱學術交流基金會網站:https://www.fulbright.org.tw /zh-hant/distinguished-awards-in-teaching-program da-to-the-u-s/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