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主旨: | 有關本校辦理本市「115年度輔導教師專業成長研習」(第二場、第三場),惠請轉知所屬專輔教師,請查照。 |
| 說明: |
| 一、 | 依據市府教育局115年4月16日桃教學字第1150031346號函核定本校辦理旨揭研習。 |
| 二、 | 研習相關資訊如下: |
| (一) | 場次二 |
| 1、 | 主題:在法庭與心之間:性侵害被害人陪庭與心理輔導實務 |
| 2、 | 日期:115年4月28日(二)8:45~12:30 |
| 3、 | 講師:郭偉中諮商心理師 |
| (二) | 場次三 |
| 1、 | 主題:繭居族(拒學/懼學)輔導議題 |
| 2、 | 日期:115年5月26日(二)8:45~12:30 |
| 3、 | 講師:陳柏勳諮商心理師 |
| (三) | 研習地點:本校誠信樓1樓團體諮商室 |
| (四) | 報名資訊: |
| 1、 | 請至「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」報名,主辦單位:新屋高中(國中部)。 |
| 2、 | 場次二活動編號:J00056-260300005 |
| 3、 | 場次三活動編號:J00056-260300006。 |
| 4、 | 各場次名額36人,以本市國中專輔教師團體督導南三區之所屬專輔教師優先參加,如有餘額,錄取序位依序為南三區國小、其他區國中小專輔教師。 |
| 5、 | 為響應環保,請自備環保杯。 |
| 6、 | 中午有提供便當,請填寫葷/素。 |
| 7、 | 本校開放10個車位,如停滿請參閱附件二之鄰近停車指引。 |
| 三、 | 本案參與計畫研習者,應以各校職務及活動為優先,煩請協助轉知所屬專輔教師,並惠予教師參與研習期間以公(差)假登記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