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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習 教學組 - 教務處 | 2025-12-02 | 點閱數: 59

說明:

一、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(市)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 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、桃園市114學年度精 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、桃 園市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整體團務計畫、本局 114年10月27日桃教小字第1140105173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提供教師增能機會,國小藝術領域教學圈辦理以十二年 國教課綱為基礎的藝術領域課程與教學工作坊。此工作坊 內容以CC-LEAP課程模組為主軸,整合音樂、視覺藝術、表 演藝術之課程與教學,並由國教輔導團團員帶領學員以探 索實作方式,讓學員掌握藝術領域各科教學與課程統合之 重點,藉此提升藝術領域教學成效。

三、辦理單位(一)指導單位: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  (二)主辦單位: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(三)承辦單位:桃園市桃園區同安國民小學 (四)協辦單位: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

四、研習資訊 (一)參加對象: 1、桃園市各國小有教授藝術課程之非藝術專長正式教師 (含未具教師證之非藝術專長代理教師);桃園市南 區的國小,如有前述情況派員參加研習,則優先錄取 (中壢、平鎮、楊梅、龍潭、觀音、新屋、復興)。 2、桃園市藝術領域之授課專長教師。 3、桃園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藝術領域分團團員。(以下 簡稱本團團員) 4、對藝術教學有興趣之教師。 (二)活動講師: 1、表演藝術專長類科: (1)新北市 江翠國小 陳書悉 教師。 2、音樂專長類科: (1)臺北市 和平實小 陳映蓉 教師。 3、視覺藝術專長類科: (1)新竹縣 興隆國小 劉芳婷 教師 (三)活動時間: 1、活動時間:民115年01月17~18日(六、日)。 (四)活動地點: 1、桃園市 桃園區 同安國小。(五)課表內容:詳如本案附件。

五、報名方式: (一)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( https://drp.tyc.edu. tw/TYDRP/Index.aspx )報名,承辦單位:同安國小。 (二)活動編號:E00014-251100002。

六、請假相關事宜: (一)敬請學員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,且得擇期於2年內補 休,課務自理。兩天全程參與研習者核予12小時研習時 數。 (二)敬請本團團員所屬學校惠予公(差)假登記,且得擇期於2 年內補休,課務自理。 (三)敬請講師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前往。

七、研習地點停車位有限,鼓勵共乘,或另覓附近公、私有付 費停車場。

八、檢附實施計畫乙份。

九、本案另以副本讓講師與本團團員知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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